
招标单位:珠海市香洲区西乐幼儿园
招标内容:音乐厅灯光、音响设备采购(详情见采购清单)
预算金额:¥130670.00(如投标超出预算,则视为无效)
评标方式:符合招标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者中标。
招标条件:舞台灯光、音响生产厂家或运营商
报名截止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6日17:00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教育幼儿园
监察电话:
报名电话:(陈老师)
1、投标人要求(报名所需资料):
1. 供应商须为珠海市注册登记,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经营或生产的供应商,须在注册时提供经营范围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联合投标。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下同)。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非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4、供应商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列出的下列名单之一: 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②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所列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若不符合要求,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否则经核实后予以拒绝。)
2、业务要求:
1、施工要求:为保证本项目施工质量及技术售后服务符合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所需的专业素养及施工技术能力,须具备音响工程公司综合技术等级证书。其施工技术人员须提供《音响调音师》并提供上述施工技术人员在职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产品的供货、安装、验收及发货。如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所供应产品不完全符合或低于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则按不合格处理,不予付款。采购方将拒绝收货,并向有关部门举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清单中明确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单价、总价,音响设备(多功能扩声音箱、扩展功率放大器、数字中央音频处理器、自动功率程序管理器)应为同一品牌,以保证系统兼容性一致。投标产品必须达到或超过标有★的所有参数指标要求,任何与这些参数有负偏差或低于这些参数的投标将不被选中。同时,标有★的参数条款必须提供相应的支持材料。
4、售后服务:本项目产品均实行不低于五年的免费保修期,并提供免费上门售后服务、长期跟踪维护、售后服务电话响应时间。
5、质量要求:为保证五年质保期内产品效果优良、产品质量可靠,投标人投标的音响品牌应为成熟、可靠、优质的产品。音响厂家须提供专业音响工程企业综合技术、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音视频集成工程及舞台音响设计、安装调试资质证明。其音响产品须为绿色环保推广产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原厂印章。
6、投标报价单须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报价必须包含税费、运输、安装、人工、维修等所有费用及可能出现的少报、漏报,中标后不允许再议价。
8、付款方式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规定执行。
9、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保证书。
10、以上要求均须满足,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中作出回应。未回应或不符合以上要求者,将不予中标。
附件:珠海市香洲区西乐幼儿园音乐厅灯光音响设备采购清单.docx
珠海市香洲区西乐幼儿园
2021 年 6 月 29 日